时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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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择校”现象看教育公平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学生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子女接受优质教育,便产生了择校的愿望。本文就择校现象产生的原因、危害及遏制择校现象采取的措施,进行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择校,原因,危害,教育公平
  一、学生“择校”就读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厦门市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我市兴办企业或居住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厦门市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对哪些人可以借读,规定得非常清楚,可现实并非如此。以我校今年秋季为例,初一新生总人数为721人,其中择校生为53人,占初一学生人数的7.35%(说明:我校择校生一律没有收借读费);其中非本市学籍的学生26人,占择校生人数的49.06%;本市学籍的学生27人,占择校生人数的50.94%;以班级为例,有的班级择校生人数达到9人,占该班级人数的16.07%。从上述数据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择校”就读的学生人数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大多为本市学籍的学生。
  透过我校及兄弟学校择校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校际教育资源和水平不平衡。由于几十年来的历史沿革或地域等原因,造成校际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水平的不平衡,形成了一些“优势”学校。目前我们的“择校”大多是在公立学校之间,“好学校”与“差学校”的区别主要在升学率,而这种差别很大程度上是通过“重点学校制度”实行的不平等政策造成的,这类学校无论在师资、校舍、教学质量和学习环境等各方面均优于其它普通学校。有相当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家长不甘心自己的孩子进入一个教育条件相对差的学校读书,往往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让孩子进这些条件较好的学校求学。
  (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比较普遍,公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每个家长来说,能够让孩子进一所好的中小学就读,也就意味着上大学、上名牌大学的几率会更高一些;能够上大学、上名牌大学,也就意味着找到体面而且收入相对较高的工作的希望更大些。家长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在起跑线上就落后,尽量争取好的教育条件。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民众对教育亦表现出越来越高的热情,加之独生子女政策产生的输不起心理,基础教育追随高考'指挥棒'走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而“一考定终身”的体制性弊端又直接导致了基础教育走向应试教育的倾向。由此,谁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谁就能优先获得发展机会的现实,更激发了广大民众被唤醒的、期望自己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内在需求。2008中国教育蓝皮书认为,中国教育正面临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从满足基本需要,到有可能追求好的教育、理想的教育。择校热俞演俞烈,演变为“择城热”。这是择校热兴起的直接原因。
  (三)生活富裕产生择校。越穷越想吃大锅饭,越富越想吃小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生活水平都不高,大家享受平均的教育福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和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拉开了差距。先富裕的人们不会满足现状,在生活的消费中必然处处表现得与众不同,包括在子女受教育方面,富裕的人在解决温饱之后要上新层次,当然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产生择校愿望也是情理之中的。有人把子女择校看作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能“择校”,不惜重金。城市居民家庭独生子女比重上升,几乎所有家庭为了孩子都舍得花钱择校。
  二、“择校”现象给社会、学校造成的问题
  (一)择校加剧了教育不公平。“择校有悖于教育的公平理论,造成新的教育机会不均等,阻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主要表现:一是择校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校不公平。择校会扩大校际间的差距,使一些条件较好的学校越过越红火,一些条件差的学校则越办越难办。二是择校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不公平。由于服务区域外的适龄儿童可以通过缴纳“择校费”的方式跨服务区域就读,产生了“有钱(有权)就能上好学校”的现象,从而导致义务教育出现市场化发展的倾向。随着校际差距不断扩大,《义务教育法》所体现的“平等受教育”的立法精神无法真正得到贯彻,必然会导致和扩大社会的不公平,使大多数一心盼望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家长,因自己无权、无钱而痛失这种本应属于他的权利而倍感不平,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1)由于教育起点就不公平,潜在地埋下了影响教育过程与教育结果不平等的隐性因素,从而影响了教育公平的长远发展与全面实现。三是对整个社会的不公平。择校对家庭来说是一种不公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们极易由此引起不满,进而产生对教育公平的质疑。(2)择校加剧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许多麻烦。如加剧教育腐败,远距离求学给学生带来的交通不便、交通安全问题等。(3)违反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办学方向,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免费、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择校现象属于社会越轨行为。
  (二)择校给学校管理带来难题。择校造成“名校”班级普遍臃肿,影响了教育教学的效果,增加教师的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生超额,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还导致学校校舍、师资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满足不了教学要求,师生之间的交流机会相对减少;由于教室人数太多,造成教室空气质量下降,有的学校连学生做课间操的场地都没有。
  大班额对教师的教育教学也带来了负面影响。由于教师要面对比过去更多的学生,会处于疲于奔命的状态。由于学生增多,在师生互动过程中,尽管有的学生一直举手想回答问题,但很难有机会。一节课只可能让10名左右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班级人数过多以后,要让每一个学生都发言,确实很难。
  大班额还对学校管理带来潜在隐患,特别是安全问题。学校的各种场所和设施的设计,都是按照一定规模的标准进行的,学生数量的增多,增加了这些设施的负担,如果管理不好,或遇到什么情况,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这也是值得警惕和高度重视的。
  (三)择校热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妨碍了新课程的推行
  让我们再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看“择校现象”的危害性。在我们这个人口大国,教育资源短缺与受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在这种状态下轰轰烈烈地推行素质教育,风险成本肯定是很高的。家长的心态和行为就是这种风险的真实写照:一方面,他们希望搞素质教育,让他们的孩子轻松愉快地提高素质;另一方面,他们千方百计送孩子到升学率高的学校,而不太计较那里搞了没搞、真搞还是假搞素质教育。现在的重点(示范)学校,大都是在“素质教育”包装下从事应试教育的“好榜样”。他们不能不用拼升学率的办法来提升人气、招揽生源。一位担负国家级新课程改革实验任务的中学校长明确地宣称:“没有素质教育学校就没有活力,没有升学率学校就没有生命力!”表述很全面,确是大实话。
  (四)影响“电脑派位”的公正、公平
  有的学生小学毕业被派到一般的普通初中后,担心原学籍校不让其借读,干脆不去报到。为了能到“名校”借读,“高明”的家长通过各种途径,到外地一些学校开具虚假的借读证明。这种做法,既损害了原学籍校的利益,造成流生现象,更导致弄虚作假,损害了“电脑派位”的公正、公平。
  三、对缓解“择校”问题的几点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着重指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且特别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已从关注民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致力解决教育公平问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控制“择校”问题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一些有力的措施。
  在市场机制引入、公办学校垄断体制被打破、民众教育需求增加、学校类型多样及办学体制多元化的发展时期,择校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并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将继续存在。择校的历史亦必然决定了对它的治理不能只是采取禁或堵的简单思路,正视现实,采取更加合理的制度设计并对其进行规范才是务实的立场。
  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择校热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就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择校政策的合理走向应考虑民众的如下要求:希望今后能不再择校,因为所有的学校都是优质学校;希望今后可以自由择校,因为所有的学校都是特色学校。无疑,这一发展趋势融合了人们太多的期待与愿望,而实现这一代表民众意愿的目标,则应该是政府实现制度变革的基础和方向。
  办好每一所学校,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手段。当前,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但毕竟重点学校的优势地位已经形成,教育差距客观存在,要想消除重点与非重点的差别绝非一日之功。当务之急是切实落实政府应承担的责任。一是坚持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保障义务教育投入,确保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确保国家和省上教育经费政策的全面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省上制定的公用经费标准,直接下拨到学校,确保在同一县域内,以学生数为标准,实行义务教育均等化拨款制度,保证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获得同样的教育经费;在当前,财政资源分配应向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倾斜,提倡“雪中送炭”,少搞“锦上添花”。三是加快薄弱学校治理,缩小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要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有计划地改造薄弱学校,在经费投入上,适当倾斜薄弱学校,设立专项资金,改造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
  (二)加快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努力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择校”在很大程度上是“择师”,因此,加快推进教师交流制度的建立,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关键环节。随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特别是随着教师管理权限上收到县(市、区),为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师交流制度的建立创造了条件。一是实行优质学校校长、骨干教师与一般学校(含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校长、教师的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提高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在职称评聘、住房公积金待遇等方面优先解决,并设立农村教师专项津贴制度。三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和使用优质学校收取的“择校”费,用于改造区域内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起到“填平补齐”的作用。
  (三)积极探索招生方式改革,有效发挥政策调节与导向功能。为体现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原则,缓解“择校”压力,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原则的基础上,改变单纯依靠“电脑派位”的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优质初中的招生方式改革。鉴于高中招生方式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将会产生直接影响,有必要继续关注高中招生方式的改革试验,鼓励将优质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初中学校,淡化学校之间的生源竞争。
  基础教育阶段当前最为突出的矛盾无疑是人们对优质高中资源的追逐。由于上个好高中往往意味着能够考个好大学,而好高中又相对不足,这就催生了择校之风。这种诉求一直扭曲着义务教育的正常秩序,竞争从选择初中甚至小学就开始了。义务教育的本质是公平,初中校过大的差距显然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念背道而驰。作为一种调控手段,“指标到校”无疑被赋予了更多“纠偏”的使命。
  (1)初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部分地区设计将办得较好的初中的全部招生指标或部分招生指标,根据小学在校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附近的各个小学,完善选送程序,增加透明度,实行社会监督。
  (2)高中招生指标与初中办学水平挂钩。高中通过推行升学指标分配与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结果挂钩的办法,逐步减少择优比例,扩大定向分配生的比例,以此改善薄弱学校的生源状况,淡化考试竞争,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
  对于“指标到校”能够发挥的作用,许多地方的教育部门对此充满期待。这种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弱化初中阶段校与校之间的应试竞争,有助于初中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还能引导初中学校生源流向,逐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借读倾向。目前,这一举措被许多地方视为疏解当前择校热,破解均衡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指标到校”在不少地方已经被视为遏制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狠招”。它的威力到底怎样,在以成功解决择校难题而闻名全国的安徽省铜陵市可略见一斑。以铜陵五中为例,这所学校地处郊区,在六七年前还是不折不扣的发展中学校,“师思调、生思转、民思迁”,有些家长宁可花钱到市区买房子,也不愿把孩子就近送来。但是自从铜陵市实施示范高中的招生名额到校后,五中凭借当年参加中考的学生数自然获得示范高中的升学指标。家长们发现,与其殚精竭虑去择校,到头来还不如到铜陵五中升入示范高中的机会大。
  (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科学引导家长的择校需求。择校问题的解决非一日之功。对教育系统来说,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建立教育、制度和监督三管齐下的治理机制,坚决治理择校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教风。取缔公办重点学校举办的各种“校中校”,禁止公办重点学校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各种“重点班”、“尖子班”;对重点学校和示范学校招生实行名额分配制,做到不同学校生源相对均衡。
  教育活动的参与主体是民众。提高公众对教育的认识水平,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教育质量观,对择校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意义。很多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学校时十分盲目,往往不顾实际情况,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好学校”。这就需要通过舆论宣传和正确引导,让广大家长认识到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才是好学校。只有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才能最终遏制择校之风。
  随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这样的法制环境和政策背景下,逐步化解义务教育的“择校”矛盾迎来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本解决“择校”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任务依然非常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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